2009-09-04 09:04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壁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跳跃者体育休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北京凯宾斯基饭店
五、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比赛时间:
2009年9月11日至13日(9月11日报到,9月12-13日比赛)
七、比赛地点:
北京凯宾斯基饭店壁球馆
八、竞赛办法:
1、前一分站赛冠军,将获得本次分站赛1号种子位,其他7名种子选手依据积分排名进入正赛种子位(积分相等抽签进位)。
2、预赛成绩最优的8名选手抽签进入正赛。
3、预赛报名人数少于8人,直接晋级正赛;报名人数少于16人,预赛采用双败淘汰赛制;报名人数多于16人,预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4、正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5、竞赛规则:采取中国壁球协会最新审定的《壁球单打竞赛规则》。
6、比赛采用11分制,5局3胜(双败淘汰采用3局2胜)。
九、报名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可报名参赛。
2、选手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赛。
3、选手须自购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
十、赛事费用:
1、所有选手差旅、食宿自理。
2、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下铺)、食宿费、劳务费由赛会负担。
十、参赛选手要求:
1、自备球拍和合乎规格的球鞋、球衣。
2、报到时间:2009年9月11日17:00
地点:北京凯宾斯基都市脉搏俱乐部(朝阳区亮马河路50号)
联系人:王婷婷 手机:13520207281
3、技术会时间:2009年9月11日18:30(修改)
地点:永安宾馆多功能厅(北京朝阳区农展馆北路甲5号)
4、选手须严格遵守《中国壁球协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暂行)。
5、选手严禁佩戴饰物参赛,佩戴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壁球协会认可,运动员自主佩戴商业标识不能超过2块,且每块不超过20平方厘米,长边不超过10厘米,并在赛前2周向赛事组委会申请备案。
6、赛事组委会有权决定比赛期间裁判员和参赛选手的比赛服装及领奖服装所展示的赛事相关标识内容和形式。
7、运动员获得的赛事奖金须按照有关税务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税款。
8、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子组、女子组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荣誉证书和奖金的奖励。(详见奖金分配表)
2、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男子组、女子组各1名),颁发荣誉证书。
十二、仲裁及裁判
仲裁委员会主任:金宏文
仲裁委员:张宁 孟菲璇
裁判长:张雯
裁判员及记分员:由中国壁球协会指派。
十三、巡回赛积分:
1、巡回赛为参赛选手设有积分和积分排名,选手参加巡回赛分站赛和总决赛取得的成绩可以根据积分标准获得相应的积分。 (详见积分管理办法)
2、中国壁球协会官方网站(squash.sport.org.cn/)是中国巡回赛组委会提供的唯一积分查询和积分排名查询途径。
十四、赛事官方网站:
中国壁球协会网站squash.sport.org.cn/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中国壁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