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7-02 11:26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壁球协会
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跳跃者体育休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北京凯宾斯基饭店
四、冠名赞助:
北京跳跃者体育休闲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五、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六、比赛时间:
2010年7月30日至8月1日(7月30日报到,7月31日-8月1日比赛)
七、比赛地点:
北京凯宾斯基饭店壁球馆
八、竞赛办法:
详见《2010中国壁球巡回赛竞赛规程》
九、报名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
2、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赛。
3、报名参赛者须自购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
十、赛事费用:
1、所有选手差旅、食宿自理。
2、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下铺)、食宿费、劳务费由赛会负担。
十、参赛选手要求:
1、自备球拍和合乎规格的球鞋、球衣。
2、报到时间及地点:
2010年7月30日13:00-17:00,北京凯宾斯基饭店壁球馆。
3、技术会时间及地点:
2010年7月30日18:00,地点另行通知。
4、选手须严格遵守《中国壁球协会赛风赛纪要求》。
5、选手严禁佩戴饰物参赛,佩戴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壁球协会认可,运动员自主佩戴商业标识不能超过2块,且每块不超过20平方厘米,长边不超过10厘米,并在赛前2周向赛事组委会申请备案。
6、赛事组委会有权决定比赛期间裁判员和参赛选手的比赛服装及领奖服装所展示的赛事相关标识内容和形式。
7、运动员获得的赛事奖金须按照有关税务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税款。
8、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甲组男女选手各录取前四名、乙组男女选手各录取前八名给予荣誉证书和奖金的奖励。(详见奖金分配表)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3名(男子组、女子组各1名及裁判员1名),颁发荣誉证书。
十二、仲裁及裁判
仲裁委员会主任:金宏文
仲裁委员:陈 琨 孟斐璇
裁判长:张雯
副裁判长:赵俊
裁判员及记分员:由中国壁球协会指派8名
十三、巡回赛积分:
1、巡回赛为参赛选手设有积分和积分排名,选手参加巡回赛分站赛和总决赛取得的成绩可以根据积分标准获得相应的积分。 (详见《中国壁球巡回赛积分管理办法》)
2、中国壁球协会官方网站(squash.sport.org.cn/)是中国巡回赛组委会提供的唯一积分查询和积分排名查询途径。
十四、赛事官方网站:
中国壁球协会网站squash.sport.org.cn/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中国壁球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