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7 14:33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壁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展翅体育推广发展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厦广音乐台
厦门金石大道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四、比赛项目:
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比赛时间:
2009年11月27日至29日(27日报到,28日-29日比赛)
七、比赛地点:
厦门以正壁球馆
八、竞赛办法:
1、男子组:2009巡回赛分站赛总积分排名前16的选手将直接获得参加总决赛正赛资格;分站赛总积分最高者将获得本次分站赛1号种子位,其他16名种子选手依据积分排名进入正赛种子位(以技术会为准)。
女子组:2009巡回赛分站赛总积分排名前8的选手将直接获得参加总决赛正赛资格;分站赛总积分最高者将获得本次分站赛1号种子位,其他8名种子选手依据积分排名进入正赛种子位(以技术会为准)。
2、比赛设有外围赛,采用公开报名行式,具体办法为:男子组报名人数少于8人,直接晋级正赛;报名人数多于8人,采用单败淘汰赛制,比赛成绩最优的8名选手抽签进入正赛;女子组报名人数少于4人,直接晋级正赛;报名人数多于4人,采用单败淘汰赛制,比赛成绩最优的4名选手抽签进入正赛。
3、正赛采用单败淘汰赛制。
4、竞赛规则:采取中国壁球协会最新审定的《壁球单打竞赛规则》。
5、比赛采用11分制,5局3胜。
九、报名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可报名参赛。
2、选手须经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赛。
3、选手须自购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
4、报名截止时间:11月20日17:00
报名联系人:王健 电话:15980936238;张贞贞:13950112119
传真:0592-5366857
电邮:k.wong163@hotmail.com
十、赛事费用:
1、分站赛总积分男子排名前16及女子排名前8的选手住宿统一安排在明发大酒店(梅园酒店),住宿费用由赛会负担。
2、工作人员、裁判员往返交通费(火车硬卧下铺)、食宿费、劳务费由赛会负担。
十一、参赛选手要求:
1、自备球拍和合乎规格的球鞋、球衣。
2、报到时间:2009年11月27日 17:00
报到地点:明发大酒店(梅园酒店)。
联系人:王健、张贞贞
3、技术会时间:2009年11月27日 18:30
地点:明发大酒店(梅园酒店)。
4、选手须严格遵守《中国壁球协会赛风赛纪管理办法》(暂行)。
5、选手严禁佩戴饰物参赛,佩戴商业标识需经中国壁球协会认可,运动员自主佩戴商业标识不能超过2块,且每块不超过20平方厘米,长边不超过10厘米,并在赛前2周向赛事组委会申请备案。
6、赛事组委会有权决定比赛期间裁判员和参赛选手的比赛服装及领奖服装所展示的赛事相关标识内容和形式。
7、运动员获得的赛事奖金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缴纳税款。
8、违反上述要求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子组、女子组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荣誉证书和奖金的奖励(详见奖金分配表),且前三名有奖牌
2、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男子组、女子组各1名),颁发荣誉证书。
十三、仲裁及裁判
仲裁委员会主任:金宏文
仲裁委员:张 宁 孟菲璇
裁判长:张 雯
裁判员及记分员:由中国壁球协会指派。
十四、巡回赛积分:
1、巡回赛为参赛选手设有积分和积分排名,选手参加巡回赛分站赛和总决赛取得的成绩可以根据积分标准获得相应的积分。 (详见积分管理办法)
2、中国壁球协会官方网站(squash.sport.org.cn/)是中国巡回赛组委会提供的唯一积分查询和积分排名查询途径。
十五、赛事官方网站:
中国壁球协会网站squash.sport.org.cn/
十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归中国壁球协会。
中国壁球巡回赛奖金分配标准(暂行)
分站赛 单位:元 (税前)
名次
|
男子组
|
女子组
|
1
|
4500
|
4500
|
2
|
3000
|
3000
|
3
|
1800
|
1800
|
4
|
900
|
900
|
5-8
|
450
|
450
|
9-16(根据规程)
|
300
|
0
|